An overly emotional guy finds out he's a - Robot.
19年前妮可靠《时时刻刻》封后,那是值得被记住一部电影。而19年后的今天,她要靠一直以来都给劳模姐演的角色封后了,而且是在一部平庸之作里。最大的问题是剧本,就事论事,完全没有做到以点带面。虽然一直以来的野心都是书写“美国故事”,但是呈现出来的效果是被夫妻关系困住了,完成了一部规定动作。导演自己大概永远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生涯巅峰就是社交网络了。
5分,很乏味,温吞水的剧情,不了解一点背景更觉无聊,明明是大事件啊!妮可的扮相也很不舒服,我总是以为她为了贴近原型脸上贴了胶水。
1.索金拍家庭戏真就不如SBS韩剧编剧,本应该“关于我妻子的一切”婚姻道路变成强行拯救婚姻,仅仅文本上家庭回归原点。这不是老套,是没有过程,就如电影中“观众”不知道孩子的诞生2.结果不重要,过程也视角模糊。妮可还是巴登又是其他演员的视角乱串。得拯救婚姻的变成了西蒙等一帮无关角色,包括电影中被迫鼓掌的“观众”。这不是在嘲讽现实的观众吗。3.西蒙喝酒那场我以为是穿越到《爆裂鼓手》相同场景要憋大招呢,这真就喝口水压压惊。 4.台词先行的转场,如果文本无聊,再加上《七君子》式政治当幽默,索金还能叫神吗?我直接看保洁哥还能笑起来。
伪纪录片手法,是我最不喜欢的手法,没有之一,然后一转又变成边故事边情景剧的感觉,混乱,看得昏沉
剧作上依然有趣。但总有种索金个人风格中过于重复的东西萦绕在电影中,让影片缺少了些新意。
无聊、乏味、沉闷、絮叨,大段对话对于剧情起伏毫无波澜,台前逗人欢笑的风光和幕后一地鸡毛的落寞对比过于拿腔拿调,表演或可挽尊,可见锅都在索金毫不收敛的自嗨式表达上,对于毫无文化背景的观众来说味同爵蜡。
与艾伦索金名声并不相配的剧本,颁奖季平庸冲奖传记片。
让一个不会演喜剧的人来演喜剧明星传记会有惊喜吗?我不知道Lucille本人是什么样,但妮可成功地把她演成了一个死板无趣又窒息的人,而这部电影恰巧是她的传记,你说它能看吗?除去剧中剧,妮可全程有70%在瞪眼睛,是特效妆让她控制不了眼部肌肉吗?如果这么生硬用力的表演都能二封影后的话,奥斯卡真心可以倒闭了。作为跨越大时间段的传记,年轻和中年的妆造没有大改变,是准备让观众抓瞎猜吗?本身已经包含了部分剧中剧,混乱的主线和闪回又让剧情雪上加霜,更像机械翻幕的舞台剧,完全没有电影节奏。彻头彻尾完全失败的一部电影,别看,别浪费时间。
人前装呆萌,人后彰显独立与智慧,是露西尔一生的真实写照。在好莱坞每个拍摄本都要接受审查的年代,她依然是牢牢掌控片场的女王。
用现在话说,就是美强惨的故事。基本是一年一度喜剧大赛后台排练实录差不多。喜剧好难啊
如果说芝加哥7是反川普风向下的政治正确主旋律,那这部立场洗冤录就是后川普时代用政治正确杂烩充填的美式民族主义主旋律。索金焦点透析式的剧作处理已有行活风范,但仍然在文字转影像的导演思维上无甚长进,多处用女性主义、种族议题烘托到位的情绪炸点都成了无聊的过场,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妮可的个人魅力加持,沥干蔬菜包似的全片该有多无趣。
政治,婚姻,艺术创作被浓缩到一周的时间内。索金虽然一直被批判不会写女性角色也不会写喜剧,但他会写工作狂的偏执导致生活分崩离析, which is exactly what this film is.
大量的对白来去填充故事但剧本本身真的太繁琐了,演员很用力但依然掩盖不了剧本的繁重。
PS:妮可确实老了,这不是问题,问题是她应该动刀子了,就优雅的老去不好吗,毕竟她的美丽已经刻在一代粉丝的心里了。
所以说,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夫妻俩白天晚上都在一起,并不是好事。
中规中矩的传记片,今年的奥斯卡提名电影里,完成度算是比较好的了。
说难听点,没看完就有一种“这种片子根本没必要拍出来”的感觉,而且try too hard to be funny。感觉片子想讲三件事情,然后闪回来闪回去一件都没讲好,再穿插进那个年代好莱坞保守和性别歧视,就更是没重点了。针妮更是和巴登一点化学反应都没有,而且针妮真的要少打点针了,脸都完全动不了了。
基德曼的脸是怎么了,胖了?肿了?还是特效了?怎么那么不自然,像另外一个人。剧情硬塞一大堆元素,然后全用对白表达出来。比《芝加哥七君子审判》差太多,故事性也不行。60岁的艾伦·索金还是应该找个更好的本子。最近怎么这么多即话唠又催眠的美片。4
3.5 题材从律政来到社会,同样的台词密度就会稍显紧促,再加上过满的主题,让电影更显的节奏失控。我可能第一次欣赏到了基德曼的表演。
非常好,尤其对比同样的关塔那摩题材(所以加一星,应该算7.5),终于涉及酷刑(或者杀人)对人的彻底毁灭,不仅是被折磨者,折磨者察觉到自己的身份和行为后,同样也会被摧毁。酗酒自杀和日复一日的赌博都是同样的行尸走肉,除非他将责任推给不可抗力,但这同样也是个人灵魂的毁灭。要说什么不满的话,和解没有呈现出足够的力量,除非强调黑皮肤的意义。另外,不知为何让我想起《在巴比伦》,但巴比伦美得纯粹,这里被灯光点亮的城市论画面而言太丑了,只要想到这一片紫红灯光就头皮发麻,但又电影意义上的很美,奇怪的感觉。当然眩晕的灯是美的。能找到让这种灯光呈现出美的方式,应该归功于导演和摄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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