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丁的渡鸦护卫左右,进行成人式化身芬里尔之狼尖啸,命运纺织者在仿徨之际预言指路,生死停留女武神瓦尔基里驾接踏向天界之门,接触血液洞悉世界树藤蔓缠绕的家族血脉……北欧神话迷会看得超爽。资本到位后导演在试听方面已臻化境,摄影与调色有当年刚看扎导的享受感。满足。
“德拉古尔:不死者”
大衛哥連堡對於受奇形怪狀的外部義肢(調整坐姿幫助消化的早餐椅、協助入睡的機器)長期操控而獲致的單純的感官體驗已經不感興趣,他真正想要進行的是一如片中的女藝術家Caprice所言,我們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深入身體內部,從虛空(無組織、無意義的器官群)之中創造出意義/答案。主人公Saul Tenser於結局流下的一滴眼淚既是他終於接受身體進化的象徵,同時亦是他親自承認「混亂的」、「碎片化的」身體成為大腦以外的全新智慧生命的光輝見證:何嘗不是一種近似於宗教式狂喜的超驗性瞬間(新技術、新身體/器官、新藝術三位一體),神似德萊葉鏡頭下的貞德受難。
是活下去,那反抗组织就是真相,而小黑就是谎言。
拍出了北欧原始的野蛮,对哈姆雷特的改编并没有新意,命运的轮回,复仇的宿命,艾格斯一贯的影像风格对剧情的补充隐喻。粗暴的打斗场面拉低了影片逼格,即使场面宏大,也无史诗感。与安雅的感情戏不过是表达结尾的宿命,不如妮可基德曼角色直观,塞入太多想法剧本不够精炼,半成品电影。充当爽片观看尚可,远不如其他恐怖片。
2022年居然还能看到这样一部又臭又长的神棍片,一惊一乍的无病呻吟,没有一个人物的行为符合逻辑,每当我实在忍受不了的时候放出几段对得起投资人的北欧风光镜头,一度让我以为故事的最后会有惊喜,结果是140分钟的浪费生命。基于北欧神话,又有如此卡司,拍出的这是什么玩意啊。
绝大多数场景的镜头都是固定机位拍摄,好处就是平静,观众不会过多的带入到电影里,但这不能说是拍摄牛逼,只是一种方式而已,尤其是导演想拍成史诗般的戏剧形式,这也造成了一个后果,那就是剧情发展不算明晰,时间线模糊,特别还有很多神神叨叨的内容。
相当有趣,甚至在一些单场戏里变成了某种具有荒诞喜剧气质的恐怖片。必须要承认剧作与价值观的老套保守,制片厂与导演撕扯的痕迹也足够明显,但电影终究是视听语言的艺术,Eggers运用艺术电影级别的调度搭载神秘主义与类型元素,最终达成了一种妖异的“美感”与“爽感”(尽管根据场外信息来看这也许是制片厂逼迫的结果)如果真的要靠所谓的“大片”把观众留在电影院,那我宁愿选这部而不是“三虫同框”
作为莎剧原本故事,对比强烈,主角/北方人荒原历练,野蛮如畜生,雄性力量十足,艾格斯电影主题类似,围绕特殊环境下人/主角的惊人转变,身体肌肉及眼神变化明显,在巫师们的蛊惑下,从高贵王子堕落为复仇畜生,展开蛮荒地夺权,为亡父皇权的扭曲报复,报复变态心理改变命运与一切,所有人无一幸免被权欲吞噬和扭曲。兽性权力悲剧结果,堕入黑暗无尽深
从头到尾耍猴戏 最美就是那匹马 p.s. 当然知道神话民俗 巫教邪灵是 Alex Skarsgård 和 Robert Eggers 更感兴趣的 Björk 牵线搭桥介绍 Sjón 给他们认识 找了好几位瑞典冰岛的历史专家结果做了个中学生戏剧排练一样的作品还能说什么呢 表演 导演 摄影 剧本 无一不土 无一不差的成品 啧啧啧 Eggers 从第一部的黑羊到第二部的海鸥 这一次的献祭斩首马 嗯 以后不会拍人拍故事就好好拍拍动物挺好哒
愚蠢俗气野蛮再加上宿命论,几乎集齐了所有我讨厌的元素,看得我如坐针毡。又浪费我人生里的两小时。
故事很老套,但画面很漂亮,男帅女靓肉体极度养眼,最后一场决战雄性之美溢出屏幕,而且安雅这算是正式接了妮可的班,金发天仙后继有人了。
【1】觉得Eggers从《灯塔》就已经走歪,现在则可以确认了。已经对这套千篇一律的创作法感到疲惫,摘取民俗志怪或神话传说,尽力让视觉与听觉更风格化(这次则还需要宏大!更多鼓点,更多吼叫,更大规模),动作上追求造型感,拍摄运动长镜头。实质是在掩饰意识上的苍白,毕竟在渐强的叙事节奏中最终走向的却是可见的庸俗,没有勇气哪怕如N.W.R的旧作般迈向激进。跟《沙丘》真的不是姊妹篇吗?
布景好评 故事就算是严格遵守了北欧神话吧 实际剧情的逻辑就算了 感觉现在的观众已经不吃这一套了
本片要说是史诗电影我是肯定不认同的,一个北欧国王,就如同,我国一个P大一点的村长,所以怎么看就是一部村长复仇记,说什么也称不上史诗电影!
“听我呼唤,奥丁,众神之父。
一群北欧蛮子尴尬浮夸的说着假的古English。
用艺术做幌子,其实人类始终也不过是在为自己的行为买单,麻木究竟是“进化”还是自取灭亡。
“德拉古尔:不死者”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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